电影院加盟: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第三弹
时间:2016-11-02 15:27:06 来源:
对虚报瞒报票房的惩处,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大。昨天上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三审明确: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,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五倍的罚款。
昨天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,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次提请审议。今年8月提请审议的二审稿,明确了虚报瞒报票房收入的法律责任,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提出,目前的规定处罚力度不够,应将罚款数额与造假金额挂钩,实行按倍计罚。
因此,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应规定,修改后的条款为:“未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或者未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;情节特别严重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。”
根据草案三审稿规定,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。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,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;对不听从劝阻的,有权要求其离场。
草案还规定,演员、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,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恪守职业道德,加强自律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。
此外,根据草案,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,不得放映广告。
大影易在此告诫各位影城,对于日常经营中有可能违规的行为请注意纠正,以免酿成大患,被国家查处。
对于此次的电影产业促进法,是为了更好的净化电影市场,建立更完善的影院市场。而作为电影行业的一份子,我们应该更支持建立公正严明的秩序,让中国的票房更上一层楼!
扫码添加大影易官方微信
留言索取影院加盟资料
您可以根据以下意向问题填写留言内容
1、我想了解电影院加盟和建设费用是多少?
2、我想了解电影院影片片源如何提供?
3、我想了解电影院场地和设计的问题?
4、我想了解电影院如何运营?